有关实物市场的网络化交易畅想:(仅供抛砖引玉) 庄家为引导的三级代理网络为其结构:
庄家为引导的三级代理网络为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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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品种庄家或庄家联盟公司
| 统领以下各地
| 主要对口北京等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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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 上海
| 广州、长沙、武汉等
| 成都
|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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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层次为总代理分别设立代理处或公司代理庄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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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代理可再引申分代理
| 如: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天津
|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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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总代理大城市可以此类推,全国可设立25-30个分代理,这样每个省区都有代理,方便交割与邮寄。
以庄家对品相负最后责任与专业网站为其交易方式的核心:
以庄家对品相负最后责任与专业网站为其交易方式的核心: 全国25-30个第三层次的代理可直接验货托管,其过程可在双方当面进行,也可用普通的发货方式验收通过确认。验货后单独包装(可设计专门的包装用品)并编号登记,纳入相关数据库。进入数据库的货即具备了在庄家设立的网站上出售的资格。庄家以其信誉确保货真价实与品相的最后负责。交易完成可直接取货也可存放于代理处。各地货物的平衡则可由庄家统一高度完成。交易以原始包装为标的物。各标的物以代号等命名并有照片摄像备案与流水过程的记录。也可由总代理或庄家重新包装与命名代号。
交割时间周期可依行情变化而定,行情平稳可半个月平衡一次,行情变化快同可一周平衡一次。庄家可请人设立网站,网站设计上可周到与清晰。让不懂网络的邮友也能一目了然,方便交易。而内行人可及时地搜索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如透明各地的库存与交易实况,价格走势与买卖双方挂牌总汇等等。并整体掌握筹码流动与布局。对品相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的负最后调换或收购责任(在这里我建议尽量承诺可无条件保品相)因为顺畅交易的最后利益人还是庄家。没有后顾之忧的交易的受益人最后还是庄家。
相关事宜的难点:
相关事宜的难点: 庄家,某个精品的长期投资者或者是某个精品的中线投资者都可成为。如以此种方式经营的庄家一般是指长期的或者是终身相随的庄家。因此选择的品种应该是经过一定时间的验证并被大家公认的精品比较合适。
因此,如果全国能出现众多的庄家信得过的代理商,并能运作精细与敬业的话。这个不是文交所的电子盘就有可能实现。这样的电子盘至少可作为一种补充。也可避免价格反差过大而不方便收藏爱好者的进入。
当然以上的设想能不能可能,其中有二个技术性问题比较重要,一个是网站的设计,一个是包装材料的特殊。这此就不展开了。
我是一个粗人,只能说这么多了。请各位砸砖。谢谢!
Wjhdda2015年2月24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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