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来源:中国集邮报 作者:朱宝华 裴雨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立这两个纪念日,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表明了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牢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意义,充分认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贡献,充分认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奠定的重要基础,永远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斗争;牢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和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而共同奋斗。 建议中国邮政分别在今年9月3日增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增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邮票各一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纪念邮票可以选取著名抗日战役作为表现画面,如台儿庄大捷、万家岭大捷、昆仑关大捷、雪峰山大捷、百团大战等,也可以表现全国各地著名抗日战争纪念物,如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纪念碑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邮票以正面表现为主,可以表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也可以表现鲜花、烛光等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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