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交所对邮品的上市毫无计划性,托管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南交所规定的上市邮品托管期为两个月,请问两个月内上市邮品能托管几次,如果两个月内第一次托管后再无托管,那么所谓的托管期两个月不是一句屁话吗?例如丝绸六,托管期两个月马上就要过去了,但后续一次都没有托管。请南交所不要玩文字游戏,应该明确规定一个上市邮品能托管几次,让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而不是规定托管期限。如规定托管期限也可,但必须做到投资者在期限内随时都能托管,而不是如现在的有名无实的所谓托管。
只有安民告示,善待投资者,投资者才有可能善待电子平台,如将投资者当阿斗,投资者就一定会用脚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