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职工当天应得几倍工资?许多人的回答可能是3倍,但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正确的答案应该是4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可获得3倍的加班工资。一直以来,许多市民和用人单位的理解大多是加班当日按3倍发放工资。比如职工张锐当日工资应为30元,加上加班工资,共可得90元。 实际上,“3倍”的理解是一种误读。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李建军查阅了原劳动部1995年印发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李建军说,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指除了当日正常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要额外再支付的。也就是说,职工当天应获得4倍工资。 按照这种理解,上述事例中的职工张锐,中秋节工资应是基本工资30元加上3倍的加班工资90元,共计120元钱。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严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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