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七日对记者通报,近期内地两宗非法证券咨询案受到查处。包括赵东荣“龙头黑马预告网”非法牟利人民币七百一十八万元案,及“深圳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牟利人民币逾千万元的案件。 “龙头黑马预告网”利用互联网招揽会员加盟,该网站控制人赵东荣未经批准,利用网站和地方报纸进行广告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并从投资人盈利中提取一至二成酬金,二OO一年至今共向北京、上海、江苏等三十个省市区二百多名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一十八万元。 “金股之王”公司未获证监会批准,即与全国十四家电视台、五家网站签定协议,以金股王为名进行广告宣传,引诱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免费电话,提供荐股短信,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收取“服务费”,二OO七年至今共招揽客户一千余人,非法所得高达人民币一千多万元,最保守预计近一千二百万元。 中证监有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内地对证券违法违规已正式立案九十三宗,其中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十七宗、非法证券业务二十五宗,信息披露违规十七宗,另有其他案件十四宗。至九月底完成案件调查六十六宗,移交行政处罚委五十宗,移送公安机关十五宗,办理跨境案件三十七宗。 这位负责人介绍,前九个月证监会对四十多宗非法投资咨询实施调查,立案二十二宗。网络非法证券活动手法多样,或设立网站,或通过网站链接广告、论坛,博客QQ群、MSN,以“涨停版”,“暴涨牛股”等字眼蛊惑投资者,通过收益分成或以销售软件为名进行高额收费。并开设影子账户,逃避调查,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随即关闭,改头换面,继续从事非法活动。目前已查案件受害人多达数百人。 证监会表示,将对证券违法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及披露力度,并提醒投资人警惕网络骗局。
证监会向违规个人开出亿元罚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介绍,最近证监会对某投资咨询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上亿元。 这是迄今为止,证监会对个人最大金额的单笔处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用蛊惑语言诱骗投资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说,近期立案查处了赵东荣(音)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和金股之王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并将这两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经调查,赵东荣(音)在未经批准,没有证券业务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利用龙头黑马预告网等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投资者和他合作,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并要求投资者盈利后将盈利10%-20%作为提成款汇到他的相关银行帐户。通过这种模式,赵东荣(音)向北京、上海、江苏等30个省市区约200多个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 金股之王公司2006年5月设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0万,在未取得证监会批准资格的情况下,与全国14家电视台、5家网络媒体签定协议进行广告宣传,在宣传节目中,金股之王以免费诊断个股为名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费电话,此外还在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短信服务。通过上述广告宣传,金股之王在全国各地招揽了大量客户,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与客户签定协议,其后通过电话、短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经查,金股之王非法招揽客户共计1000余人,保守估计,非法所得将近120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起案件都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已经达到刑事移送的标准,证监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目前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并开展案侦工作。 提醒注意六大欺骗手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1月证券执法体制实施改革以来,证监会通过建立健全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立、查、审”分离体制,加强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非法证券网络咨询等案件的有效查处。今年1-9月份,针对非法证券网络活动猖獗的情况,证监会对40多起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实施了调查,对22起予以立案,同时,证监会派出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投资咨询案件线索百余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应警惕网络证券活动骗局,注意识别和防范非法咨询机构及个人。他介绍说,目前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手段多样,主要手法有六大特点: 第一,以网络、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第二,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第三,“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盈利、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价值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第四,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帐户。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第五,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掩盖其非法的身份。面对证监会等的高压打击态势,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第六,千方百计规避调查。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机构、虚假地址等,开设“影子帐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而且,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后随即关闭,改头换面又以别的面目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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