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留意到许多媒体的这样一则报道,这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的专家透露,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对于这则消息,社会上反响很大,赞成与反对的声音都很响亮。对此,我基本持赞同的看法。理由如下, 第一个理由是出于法律层面的考虑。早在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就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仅从字面上理解,只要取得了公民权,任何中国人都有劳动的权利。既然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自然就不应当将6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和55岁以上的女性公民排除在外。可见,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于法有据。 第二个理由是出于社会成本层面的考虑。应当指出的是,执行一刀切式的强制退休制度可操作性或许比较强,但需要全社会为之付出巨大代价。许多年龄上“线”的公民,身体状态依然很好,工作经验也非常丰富,弃之不用不仅是对本人才能的浪费,而且也是全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唉,国情就是这样,面对着那么多等待机会的年轻人,以往的退休制度设计也只好如此了。我们整天讲,搞建设过程中缺少人才,但面对着这些因过早退休而难以充分施展才能的“老家伙”,只能够说是对人才浪费的熟视无睹。事实上,对这些被迫回家的“老家伙”来说,除了多年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外,国家用于培养他们的花费也很多,理应多发挥他们身上的“余热”才是。 第三个理由是出于人口老龄化层面的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有一点可以肯定:全社会平均每一个劳动者需要扶养的非劳动人口将会逐步增加,而当这样比例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一定会产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实际上,当全社会被扶养者占总人口比例上升的时候,劳动者的稀缺程度就会相对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宪法赋予任何中国人的理论上劳动权将会更加有保障,更加具有现实性,改革退休制度也因此而变得大势所趋。 第四个理由是出于健康层面的考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福利的改善,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过去,人过七十古来稀,国家将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法定限制在60岁和55岁也符合当时的生理条件。现在,人们的预期寿命已经大大延长,人过八十不稀奇。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定退休年龄也有必要与时俱进了。 第五个理由是出于就业层面的考虑。中国是当今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中国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毕竟有限。因此,在就业问题上,长期以来所执行的政策就是“三个人的饭五个人来吃”。当全社会就业机会处于僧多粥少式稀缺状态的时候,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会被毫不客气地“请”走,以使得参与分粥的僧减少,哪怕这些公民身体状态再好,也要为年轻人腾出位子,而有些公民甚至不足退休年龄,也被以比较隐性的方式“请”下工作岗位了,包括内退、待岗、减员增效等情况。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全社会对劳动力的寻求也会相应加大,特别是对一些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增加会更快一些。果真如此,将来,“三个人的饭五个人来吃”的模式有可能被“三个人的饭四个人来吃”的模式所替代,甚至有可能被“三个人的饭三个人来吃”的模式所替代。 不难看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也可能在更久之后,国家或许会择机适当放宽退休年龄限制。可以肯定,这样做不仅合情合理合法,而且也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续:《对退休年龄的看法何以激起如此反响》 http://njukhuruc.blog.163.com/blog/static/627929192008101011511492/edit/ 对退休年龄的看法何以激起如此反响 白
明 昨天,我看到一些媒体的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专家透露,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对于这一报道,我比较感兴趣,还真的过了一下脑子。总的感觉是,人家专家说的有些道理。有感而发,写了一篇名为《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五大合理性》的小文章。没想到,许多网友对文中观点相当不以为然,有些言辞相当激烈,甚至一些话听起来粗糙得有些刺耳。 总的来看,网友的意见很多,但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许多网友认为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是侵犯了劳动者休息的权利,特别是一些重体力劳动者,到了60岁就根本干不动了,硬让人家推迟退休并不人道。另一方面,也有的网友认为,此举容易使“老家伙”赖在工作岗位上,年轻人的就业机会相应减少。 对于前一种意见,我看在很大程度上是误会了,只怪我没有说清楚,在此抱歉在先。实际上,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逼着所有劳动者必须干到65岁才能退休。我的意思是,应当在一定程度上给劳动者适当退休选择权。比如,在50-65岁之间,劳动者有在退休与不退休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如果觉得很累,不愿意干了,或者愿意干些其他工作,完全可以选择退休,同时享受各种退休待遇。反之,如果“老家伙”身体状况良好,本人愿意,单位正好又缺人手,晚一点再退休又如何?当然,我的意思是,即使晚一些退休也不能没有一个“度”,再晚也不能够晚于65岁退休,而并不是像有些网友所理解的那样只有工作到65岁才能够退休。这里需要反复强调的是,无论选择早退休或者晚退休,劳动者的退休待遇都必须要确保。在这个问题上,我自己在文章中没有说明白,不能够责怪网友在理解上有偏差。 对于后一种意见,我基本上是有保留地接受。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专家的说法,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并不是要一夜之间完成,要经过许多年才能够完成。仅仅从静态角度来看,或许,现在强行实行这样的政策会使得“老家伙”占据年轻人的就业机会。从这一点来看,网友们说的完全准确,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况且,有关部门也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轻举妄动,因为解决就业问题对国家来说意义不亚于解决退休问题。可是,若干年后,2020年、2025年和2030年的时候,现在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就业了,现在的劳动者则更多要离开工作岗位,人口老龄化问题肯定比现在突出许多。只不过,许多人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并未充分意识到。实际上,相对于巨大人口基数所带来的“吃饭机会”,在不久的将来,“就业机会”还会像现在那样稀缺吗?所以,从动态角度看,我对网友的看法也并不完全苟同。 以上,就是我对有些网友的回应。谢谢这些网友。至于有些网友言辞上不十分讲究,也不能够武断地讲人家不在乎言行举止。如果果真超脱得不在乎言行举止,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发表看法的时候为什么要匿名呢?我看,通过各抒己见很好,能够做到相互理解和借鉴多一些更好。否则,争论还是到此为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