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实施的住房新政 ●调整第二套住房标准 ●缩短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 ●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 ●延长贷款年限 ●开展向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提供贴息贷款的试点工作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广东未来三年将每年投30多亿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每年另投入30亿元左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并将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以满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需求。 拟放宽房地产相关的金融、税收、土地政策细则未出台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建设厅目前为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部署,拟会同有关部门,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适当调整并放宽房地产相关的金融、税收、土地政策。 涉及的政策有:调整第二套住房标准、缩短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开展向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提供贴息贷款的试点工作等,促进住房消费。但具体细则仍未出台。 每年投30亿元左右建设经济适用房 解决2万户住房难 据悉,有关的资金安排为:2009年至2011年,每年省财政投入2亿元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补助,每年全省将投入30多亿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解决近3万多户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 每年投入30亿元左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2万多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外,广东省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时统计分析全省房地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市场监控,防止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烂尾。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杨进 吕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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