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25日从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汉字部首表》将自2009年5月1日实施。
即将实施的《汉字部首表》是在1983年发布的《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的基础上制定的。《汉字部首表》规定了汉字的部首表及其使用规则,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99个。《汉字部首表》的使用规则是,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做变通处理。这一规范主要适用于工具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及其他领域的汉字排序检索,也可供汉字教学参考,并有利于促进汉字部首排序检索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