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5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6月5日之前公开征求意见,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完成,IPO即将重启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6月5日之前公开征求意见,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完成,IPO即将重启。 本次新股发行改革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首先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意见稿规定,“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问报价和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于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第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第三,意见稿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最后,意见稿要求“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意见稿称,此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根据证监会网站5月22日刊登的新闻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阐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时表示,希望新股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卖双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的状况;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显著增强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 此次改革并没有采纳此前市场人士建议的“市值配售”、“一人一手”等方式提高中小投资者网上申购的中签率,证监会表示,在股权分置的市场环境下,采用市值配售方式可以获配较多的股份,但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如果继续采用市值配售,新发股票将蛀牙配售给大股东,而不是中小投资者;至于“一人一手”,由于沪深两市开户数超过1亿户,实际无法做到“一人一手”。 另外,本次改革没有推出存量股发售,证监会表示,存量发行是原有股东将股份变现,资金流向原有股东而非上市公司,与我国市场长期以来的实际情况不同,需要一定的时间统一认识。此外,存量发行法律上还有限制。对存量发售问题,证监会将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本次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5日,这意味着新股发行即将重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