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 (现代快报评论员) 国家税务部门已经确定在明年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12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金融危机影响下,内需不振和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政策思路下,居民消费应成为扩内需的内生动力,民间投资也无疑该成为投资的主体。因此,增长模式的转变及增长的速度、健康度,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增收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这其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个人税负的降低、个税标准的提高能让人们口袋鼓一点,从而刺激消费;二是给企业减税,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还可以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扩大再生产,从而有效增加就业、带动工资增长、刺激民间消费等一系列连锁效应。 而目前的现实是: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工资的增长比不上企业的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居民的收入增长赶不上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此外,中小企业融资太难,税负却相对沉重。因此,实施一揽子的减税政策可谓顺理成章、众望所归,也与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互为呼应。 但同时也要看到,减税必将对财政收入有一定影响,按以往的经验,积极的财政政策反而可能导致企业和个人税负进一步加重。因为,举债投资、预算赤字的压力通常会变成增加税收。比如在1998年,国家发行1000亿的特别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结果当年下半年追收了1000亿元的税。从2008年上半年的数据来看,中央的税收收入更是GDP增速的三倍。 中央党校教授王东京在《经济参考报》撰文,解读“积极性财政政策”的内涵。他说,之所以我们用“积极性财政政策”而非“扩张性”,恰恰在于我们的财政政策不单指举债投资,重要的还在于减税。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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