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7日从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我国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报废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根据两部委的通知,通过建设上述示范基地,我国将开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国际领先技术,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探索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政策机制。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 为高标准建设示范基地,《通知》明确了各地推荐的园区(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被确立为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行园区化管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符合标准的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年可利用的资源量不低于30万吨,有合理产业链,加工利用量占“城市矿产”资源量的30%以上,且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对实施方案经评审并获得批复的园区(企业),可在适当位置标注“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