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人们对上海等城市有关“房产税”、“物业税”出台消息争论不休时,5月31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使房产税开征预期再成焦点。同时,近两天来有关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中包含房产税条款的消息不断也使人们感到房产税已不再是空穴来风。 设立物业税作为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曾是管理层的主要思路,无论是“十一五”规划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还是去年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都提到了“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即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等专业人士分析说,在此轮楼市调控中,“房产税改革”的政策轨迹清晰可见:今年1月7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今年4月,财政部将“完善房产税制度”列为其2010年工作要点之一。4月17日下发的“国十条”,再次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直至此次国务院通知明确“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首次提出了房产税的概念,使房产税走上前台。 “虽然目前房产税改革的具体内容、征税对象、税率等尚未公布,但市场的预期正逐步明朗,对房地产由开发单一环节征税,逐步转向开发、转让和持有多环节征税是大势所趋。”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房产税这一调控手段可谓是千呼万唤,各方前期研究、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说明中央对此已经有了明确的表态,此时在个别城市推出房产税是顺理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