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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传言杀伤力大 房地产调控底牌何时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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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经意之间,上海是否向非经营性物业扩征房产税,成为了本轮房地产调控中最受关注的话题。对于物业税改革道路上的相关利益各方来说,博弈的气氛似乎在一夜之间骤然紧张。

  5月25日,有接近上海市政府决策层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上海房产税方案已于5月21日上报国务院。根据该方案,上海市房产税的征收将对存量房和增量房进行区别对待。新购住房家庭,若新旧住房的人均总面积超70平方米即触发征税点,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市价8‰的房产税。

  该知情者透露,除房产税外,上海的房地产调控细则草案中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条款,包括:在上海本地缴社保不超过三年的,不予贷款;对第三次买房者不予贷款。“注意不是第三套,是第三次。”他提醒说。

  这位人士说,上述方案是上海方面房地产调控细则原定的三套方案中,调控力度“最轻”的一套。“也许将于6月中旬开始执行。”

  沪版房产税之前,曾宣称已将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上报国务院的重庆市,在最近出台的调控细则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对“特别房产消费税”只字未提。也正是如此,上海方面的一举一动自然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至5月31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截稿时,上海市征收房产税的说法并没有获得官方确认的消息传出。但在当日公布的国务院转批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今年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明确说法,令房产税渐行渐近。

  房产税传言“杀伤力”

  整个5月,A股都在房产税的传闻中上下颠簸。

  5月12日,有媒体说,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拟绕过立法审批流程,以现行“房产税”概念替代物业税。根据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原征税对象是经营性物业,此次上海则提出将征税范围扩展至多套住宅持有者。

  5月17日,业内盛传,国家发改委正牵头起草一项“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力度高于不久前刚出台的“国十条”新政。消息暗指,“更严厉措施”很可能就是上海提议的房产税扩征。

  恐慌之下,当天,A股地产板块大跌,拖累沪指破位暴跌5%。

  利空消息随即被解构。5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对媒体表示,“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被舆论误读为是官方表态。几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也说“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这些被视作是对上海房产税动议的否定。受此影响,沪深股市地产板块当日整体上扬。

  但“房产税征或不征”的消息“对冲”随后愈演愈烈。国家发改委某部门以官方身份出面辟谣说,研究人员(指黄汉权)所发表的意见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且该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此言一出,又给上海扩征房产税的传闻留下想象空间。

  5月25日,房产税传闻被博客、微博等“新媒体”推至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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