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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开发商造假 多部门“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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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2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哈尔滨6月8日电(记者程子龙、邹大鹏)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个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投资主体,先后“挂靠”两家不同的房地产公司,伪造拆迁许可证强制拆迁,依靠当地一些部门和干部的“帮助”,在没有取得规划建设许可和开发项目许可的情况下上马,大兴土木违规开发房地产。开发商何以如此胆大妄为?相关部门是如何“查办”的?“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进行了追踪调查。

  开发商伪造拆迁许可证

  在佳木斯市最繁华的长安路东段,一个占地面积1406平方米、规划设计为12层商服加住宅的综合楼开发项目正在建设中。然而这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的动迁阶段就是违规操作的。

  动迁户王虹实名举报说,2009年下半年,市里一孙姓自然人联合佳木斯宝泰医药连锁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因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遂“挂靠”在佳木斯永兴房地产公司名下搞拆迁。荒唐的是,其“挂靠”的永兴公司竟然是一家开发资质已作废的企业。

  2009年10月,开发商对动迁户停水停电,楼道内的电路变压器都拆了,居民打报警电话9次,当地派出所出警9次,但没能制止强拆。无奈,动迁户给佳木斯市委写信反映强拆问题,市委责成市房产局查办。

  市房产局提供的《查办报告》表明,永兴房地产公司在该地段并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属于违法拆迁。另外永兴房地产公司因未参加2007年度资质年检,开发资质已经作废。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科科长张志文说,因伪造拆迁许可证和违法拆迁,开发商被罚款10万元。但当记者索要罚款手续留底时,他却提供不出来。张志文解释,是拆迁办的财务人员把罚款弄错了,弄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账号”里去了。据记者了解,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账号里的钱是开发商给拆迁户进行补偿用的,对开发商的罚款应上缴市财政。有的市民指责市拆迁办“假罚款”。

  更令人费解的是,对一个没有开发资质又“挂靠”在资质作废企业的开发商,市房产局的“查办”并没有阻止其违规开发。

  2010年4月,这家开发商又“挂靠”佳木斯市建安房地产公司,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并拿到了市拆迁办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对动迁户进行了彻底强拆并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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