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舒先生:我女儿没有住房,一直住在我的私产房里。最近我确定将此房过户给女儿,去房管局办理手续时,要交费用。我不明白,为什么父母把房子给自己的子女,要有这么多费用呢?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权利人通过赠与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赠与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税费标准有以下规定: 一、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缴纳。 二、契税:受让人按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的3%缴纳。 三、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地产权证书每本5元。 四、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证书工本费。 五、对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屋已有宗地信息的,登记机构核发的房地产权证书同时记载土地状况信息,权利人应交20元图纸资料费。 六、属于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赠与,承让方为自然人的,赠与方或受赠方应按照私房评估价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张振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