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诺 北京报道
鹰击长空,却现“乌龙”。
7月19日,由东吴证券保荐的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雏鹰)迈出欲振翅资本市场的第一步。证监会有关公告显示,当日召开的2010年第107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河南雏鹰的中小板上市申请。
但雏鹰欲展翅高飞之际,或许等待他的首先是一起不小的“乌龙”事件。
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中,一位证券从业人员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其上市前发行人股东名册。
“有关规定虽未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参股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但河南雏鹰一旦过会获得上市批文,就变成上市公司,有关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时应该意识到并及早进行有关股权的规范。”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表示。
理直气壮的“乌龙”股东
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显示,47名发起人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共46名。作为46名自然人股东之一的王欣萍持有7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7%,列公司第十三大股东。
公司参股股东任职情况介绍称,2005年1月至今,王于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华发路证券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如果王欣萍属于公司原始创建人股东,其在公司创立之初就投资其中,并非以公司上市后买卖股票套现为目的,其行为问题并不严重。”上海一家券商投行负责人士称。
那么王是否以公司上市买卖股票套现为目的呢?答案是肯定的。
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显示,2007年11月至今,公司共经历过三次增资扩股。最让人产生遐想的便是第三次增资扩股。
招股书显示,2009年4月21日,39名自然人和深圳万胜投资共同对河南雏鹰增资,共计9060万元,其中99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归为有限资本公积。折合新增资股东每出资50万元,取得河南雏鹰增资后0.1%的股权。
王欣萍就是此时以约350万元获得河南雏鹰0.7%的股权,在参与增资的39名自然人中排第五位。
2009年7月,河南雏鹰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王欣萍所持股权对应改制后的股份数为70万股。如此折合其每股仅5元。
如果河南雏鹰上市,显然,王欣萍将获利匪浅。
2009年底,河南雏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达0.77元,以目前中小板股票约35倍的发行市盈率计算,其发行价或将达27元/股。
这意味着,短短一年多,王欣萍在河南雏鹰的投资将获利超过千万元。
保荐人尽职调查的缺失?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不应该有股票账户。王欣萍投资未上市公司并没有大问题,但其投资的公司一旦上市就有本质区别。”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保荐方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利害关系,如果没有对其进行规范,那么的确存在保荐人尽职调查的缺失。
“其实,解决王欣萍持股问题并非难事,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其要么将持股转让,要么辞去现有职务。”深圳一家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有关部门对其上市审核过程的态度。如果其过会并没有相关说法,是否预示有关部门对于证券从业人员的这类参股上市公司的模式默许?是否与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初衷相悖?”记者走访的一家券商人士提问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