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中国保监会11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拟定并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等方面,对现行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进行了系统性调整,体现了积极、稳妥、审慎的监管理念。 一是细化大类资产。通知对投资资产类别进行了科学划分,明确了流动性、固定收益、权益和另类等大类资产,确定了系统性风险控制上限。 二是增加投资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当前金融市场变化,增加了部分投资品种,调整了可投资债券的信用级别。例如,将可投资有担保债券的品种,调整为有担保的企业债券、有担保的公司债券、有担保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有担保的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将投资中国境内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信用等级,调整为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三是整合投资比例。取消了有担保债券总额限制和小类比例;在维持证券投资基金总体比例的基础上,打通了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比例。通知明确,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且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投资单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