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票的姐妹花——邮展新宠儿 印花税票不同于其他税收票证,它是对从事商业活动、产权转让等行为所书立或使用凭证为课税对象的征税凭证,印花税票是印花税的完税证明,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收藏品。它的外形与邮票相似,都有设计精美的图案、凿打齿孔、涂刷背胶,功能上都具有一定的面值,同属国家的有价票证。 1988年以后我国才重新征收印花税,因此,集藏界对印花税票的认识远不如邮票。其实印花税票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签财产保险合同时,都需要在证照或合同上粘贴印花税票纳税。 1991年,国际集邮联合会将印花税票列入竞赛级展品,使印花税票正式成为集邮的一个类别。直到1994年,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根据国际邮联的邮展规则,制定了印花税票的参展标准,使印花税票引起了不少集藏者的关注。 印花税1624年首创于荷兰,由于其缴纳的方法是纳税人将应纳税凭证送到政府,完税后用刻有花纹的滚筒盖上戳记,因此被命名为“印花税”。 我国从清代即开始征收印花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令公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全国税政,确立了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税种之一。 1949年11月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套印花税票,此票被称为“旗球图”印花税票。1952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二套印花税票,根据主图内容分别称为“机器图”和“鸽球图”印花税票。这两套印花税票及其加盖的改额票一直使用到1958年,是年,全国税制改革,印花税被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票从此消失。 198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重新在全国统一开征印花税,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征收。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三套印花税票由北京邮票厂印制。 印花税票分为平版、影雕版;有齿、无齿;薄票、厚票;原票、盖销票等。无论外形、设计、规格还是印刷及使用上都和邮票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 印花税票上直接印有固定金额,专门用于征收印花税税款。按其票面金额可分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九种。据了解,自1988年重新征收印花税后,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决定对印花税票图案定期换版,除单枚税票外还发行小版张、小全张、小型张等。 新中国印花税票值得关注 一位收藏者表示,印花税票由于品种有限,发行单位固定,且常年有售,使用中流失损毁极少,因而收集起来相对较容易。可以按国别、时间收集,也可按传统型和专题型收集。
目前,清代、民国和解放区的印花税票的价格已高了,因此这类印花税票对于一般的投资者和收藏者来说,集藏的难度不小。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计划集藏印花税票的投资者,应主要关注新中国的印花税票,尤其是成套品种。 不过,需要引起集藏者和投资者注意的是,印花税票同样有赝品和伪品,收集或投资时最好先增加对印花税票知识的积累后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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