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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留人狠招:保荐人跳槽需交百万“赎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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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券商保荐代表人是证券市场最为风光的角色,拿着百万元年薪,住着五星级酒店,当着空中飞人,更是上市公司融资的关键先生。然而,表面风光的职业背后,保荐人却成为东家“绑架”的对象。

熊市当前,中小券商深陷项目缺乏、保荐人才难留两大困境。无奈之下,为留人才,中小券商开出百万赎金“绑架”准保荐代表人,劳资纠纷再度升级!

赎金风暴

大考之前 百万赎金“难倒”考生

12月底,2008年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即将开始,众多准保荐代表人目前正在紧张备考。然而,某券商为了“绑”住这些未来的精英们,要求准保荐代表人先和公司签署一份协议。其中关于“通过考试后,如果离开公司要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的条款,激起了准保荐代表人的愤怒,更是遭到了准保荐代表人的口诛笔伐。

王先生(化名)是某中小上市券商的投行部准保荐代表人,同样也在紧张地准备着考试。然而,令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公司竟然要求其在考试之前,先签署一份《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协议》。在王先生看来,这份协议简直就是一份不平等条约,令其无法接受。究竟这是一份怎样的协议?

考不过 券商可以解聘

第一条,规定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2008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事宜;如乙方未能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不与乙方签订 《准保荐代表人聘用协议》。”

根据协议,券商为你办理考试手续,如果乙方考不过,甲方可以不再聘用。但是,要知道2007年有2000多人参加了 “2007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考试”,仅有265人通过,通过率约10%。仅仅是看了这第一条,王先生就开始发愁了。

考过了 必须先签三年合同

第二条,规定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乙方通过2008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应按照协议约定,根据甲方安排签订《准保荐代表人聘用协议》,并换签新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之日,原则上不少于3年,原合同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只要准保荐代表人通过了考试,那么起码得在这家券商工作三年,否则视为违约。如果不想干,那么就得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代表人跳槽 要赔100万

第三条,违约责任。“如乙方通过考试,非因甲方原因未与甲方签订《准保荐代表人聘用协议》、换签新劳动合同,或协议与合同期限少于三年,则构成重大违约,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税后壹佰万元整。”

这份协议的关键点就在第三条,如果乙方通过了资格考试,也就成为真正的保荐代表人,也就真正成为业界的精英。如果要跳槽,那就请支付100万的赎身费。

这三个条件已经将王先生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如果不签协议,王先生可能无法继续参加梦想已久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甚至还可能无法继续在该券商处工作。但是如果签了协议,同时又考过了资格考试,王先生就相当于签了一份长达三年的卖身契,这对于一位已经成为证券业精英的人来说,无疑是“吊死在一棵树上,失去了整片森林”。

行业反应

网友愤慨 行业人士无奈接受

9月3日,在一个投行界人士经常光顾的论坛中,王先生以《大家见过这么不平等的协议吗?》为题发了一篇帖子,将自己的遭遇公布于众。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纷纷发贴,各抒己见。

多数网友无计可施

王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公布于众,也纯属无奈之举。很快,王先生的遭遇得到了不少人的同情。有人发帖称,“经初步鉴定,结论为不平等条约”,也有人认为 “很黑很强大”。显然,对于这样的协议,人们感到十分愤慨。

然而,除了少有的几个人给了意见外,其他大多数留言只是一声叹息。

“签了吧,商业社会,出卖和被出卖都是常事了”、“为什么非要这样的形式限制保荐代表人啊,有本事提高待遇不就行了吗?连员工什么时候跑都没有自信,还做什么证券啊?”

显然,从大家在论坛上的留言来看,多数人都感到无计可施,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投行业界可能已经早就出现过了。一位人士表示,“某证券公司去年就有这种协议,还要免费签两项目,这算啥?”更有人表示,“去年王先生这家券商的协议就已经是这样的。今年通胀这么厉害,还没涨价,算善良啦!”

某大型券商的一位准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这样的协议,在他所在的券商是不会有的。大券商保荐代表人多的是,准保荐代表人也多,不怕人走。而对于中小券商来说,要想在投行业务中分一杯羹,可能就的确需要想尽办法留住人才了。

或可采用法律途径

也有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协议。一位在论坛上留言的人士表示,“如果跟公司沟通不了,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可以先签,考完了再说,到时候违约了千万别给钱,不平等条约又不是格式合同,直接打官司请求法院宣布合同无效。”

“如果报名必须签订,就先签订再说。因为合同的违反是看造成的损失而言的,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只需要赔偿公司给你的培训费用。非保荐代表人一年能培训多少费用呢,这只是公司的恐吓手段。”一位网友这样说。

但也有网友表现出无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满意就别签,又没拿刀逼你签或骗你签!至于‘显失公平’,我倒觉得并非绝对。100万元对保荐代表人而言,不算很多。当然,如果乙方能证明如果他通过考试并工作三年,只能获得远低于100万元收入的话,法院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更何况,‘显失公平’不过是合同撤销或变更的理由之一,并非合同无效!”

纠纷根源

劳资纠纷凸现中小券商留人难

王先生的遭遇,不禁让人想起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之间的劳资纠纷。同样都是行业精英,同样都面临离职索赔的问题。一位券商人士称,保荐代表人的收入可以说算得上“金领中的金领”,平均年收入可能超过150万元。但是,保荐代表人在中小券商中的人员流动也比飞行员更明显。而随着人员流动的越来越多,保荐代表人这个群体的劳资纠纷将更加公开化。

对簿公堂 劳资纠纷公开化

前不久,东北证券千万元索赔离职保荐代表人的事件,实际上已经首次将投行圈的劳资纠纷挑明。

今年4月15日,东北证券投行管理总部高级经理曾文林向东北证券提出辞职。对于辞职原因,曾文林称,根据双方约定,东北证券应于每月8日向其支付当月工资,但东北证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作,存在拖欠行为。

不过,东北证券却认为,曾文林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反而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情况下提出辞职,并于同日起拒绝按原定安排进行工作,同时拒绝办理相关业务手续,使相关项目中止甚至被迫取消,给东北证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当时曾文林正在负责对中机南方的改制辅导及IPO工作。东北证券称,东北证券与该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尚有10万元辅导费未收取,而该项目承销费用及保荐费将不低于1000万元,曾文林离职可能导致该项目丢失。

因此,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曾文林向东北证券赔偿经济损失1010万元及商誉损失50万元。不过,仲裁委未接受这一要求。而曾文林现在也开始在安信证券北京投行部门工作,职务为业务总监。

“对于中小券商来说,要想留住投行精英,可能确实面临很严峻的挑战。”对于王先生和曾文林的遭遇,某券商高层告诉记者,在投行的挖角大战中,中小券商的不少保荐代表人都被挖到了大券商处工作。

据媒体报道,曾文林的离职,在东北证券并非首例,一些东北证券投行部的元老级人物都纷纷转投到其他券商的投行部。据了解,东北证券曾经一度拥有保荐代表近40名,但据8月28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名单”显示,东北证券目前名下的保荐代表仅有19名。

熊市当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其实,不论是准保荐代表人王先生被东家百万赎金‘绑架’,还是曾文林被东北证券千万索赔,并不好评价究竟谁对谁错”,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各自有不同的考虑。”

一位保荐代表人(与王先生同在一家券商)表示,现在券商的投行业务确实不太景气,“我们手上的项目不少,每天忙都忙死了。但你看看,去年每周可以发行四、五家公司,但今年发审委过会了那么多首发公司,今年总共才发出来多少家?”。

尽管这位保荐代表人并未评价王先生被百万赎金“绑架”一事,但其言下之意,无非是券商靠这样的办法留住人才,也确实是无奈之举——就怕保荐代表人都走光了,就算有投行项目,也只能送给其他券商做。

今年,西南某券商就因为保荐代表人全部离职,导致其手中的业务旁落他人。

当然,对那些保荐代表人来说,“人往高处走”也理所当然。就像飞行员一样,好不容易成为业内精英中的精英,谁不愿意自己的待遇能够更高一点?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投行保荐代表人的人均年薪超过150万元,但不同券商的待遇也确实不一样。如果是准保荐代表人的话,可能更是活儿不比别人干得少,但钱就拿得少多了。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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