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了一些“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其中也包括降低个贷购房的利率、减免部分交易税费、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于是媒体又开始就房地产政策救市的问题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论,各方的意见各不相同,甚至有所对立。
一是,认为对房地产市场利好,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购置成本、有助于让持续下降的交易量回升,以拉动和扩大消费。无疑这些政策给早已连续下滑并进入低速的楼市打了一针强心针,至少告诉民众政府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信心与决心;至少坚持了房地产与众生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最大关注;至少把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放在了抑制消费的前头。
二是,认为这些政策虽然利好,但并不足以拉住急速下滑的列车的缰绳。在房地产量价齐跌的今天,仅靠这些已出台措施并不能扭转整个市场下滑的局面,也无法扭转民众对预期的观望,尚无法重建对未来市场的信心。
最可笑的则是,认为这些救市措施会推高房价,或认为这些措施会进一步恶化市场。目前的供求关系中大量的新增量即使按去年高峰时的销售增长速度都至少要有半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消化,才会改变供求关系,而这些措施不但不能在短期内改变供求关系,而且不能改变生产开发中的现金流关系,那么又怎么可能让房价从跌逆转为涨呢?而做出这种评论的人,一是永远不承认市场中的价格与供求关系密切相关的经济规律;二是永远以为政策在市场的博弈中会比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更聪明。而认为救市政策会让市场恶化的人则在于错误的以为中国是个完全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却不知道土地资源的配置从来都是非市场化的垄断。
我欢迎中央出台各种有利于宏观经济发展的政策,这是对前一段为防止过热的导向的政策纠正,也是对国际形势对中国经济影响的重新评估。尤其是应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给以更多的支持,这关系着中国经济的未来,关系着工业化、城市化与小康目标的实现。
我则认为关键的问题仍在于国家并没有将房地产市场与社会保障分开,仍希望靠市场来解决民生的保障问题。这种认识的错误必然导致政策上的错误,而历史告诉我们的则是政府必须承担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责任,而市场是永远不可能替代政府应承担的保障责任的。
市场就是市场,在市场中所有的消费者权利与义务应是平等的、无歧视的。而一旦将社会保障的责任强加给市场,就一定会产生消费政策的倾斜与歧视,这种歧视性政策才是让市场恶化的根源。
中央政府并未勇敢的跨出真正救市的一步,但却将权利下放给了地方政府,紧随其后可以看到的是上海市政府的十四条措施,而这十四条则不再打着保障民生的旗号,而是远比中央政策更大踏步的向前进了一步,将个人交易税费中的减免扩大到了营业税等其他方面。
早在1999年时,上海就远比其他城市都更勇敢的出台了各种救市的政策,包括
虽然中央只给了地方政府消费收费减免的权力,但各扫门前雪的竞争已让地方政府被推到了前台成了真正的“解放军”、真正的救市主体,并将收费减免扩大到了税收的减免。
地方政府无权决定金融和货币政策,而利率的下降(细则很快出台)则给了消费者更多选择的空间,并且仍将扩大这一空间,必然会对市场起到积极的刺激作用。
然而只希望这些政策能让低收入人群受益,并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住房,包括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房。让政策带有多重目标,则一定会让政策的效力打折,让政策的多种目标落空。
90平方米,70%的政策本就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政策的扭曲只能让这种政策对市场产生更加扭曲的推动力。而地方政府则早就打破了这一限制,让市场更加公平,并还原于需求决定产品的时代。
尽管如今的政策尚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尽管还有许多可以改进或步子更大一些的空间,但有总是好事。
我们并不期待于世界各国像救金融系统直接给银行注资那祥出台什么专门救开犮商的措施,也省得政府成为了“过于老套”的同党。但却认为凡是那些为防止经济过热的限制性条件都应在经济已出现过冷和下滑的危险时全部都取消,包括限制投资与抑制消费的各种税费、信贷等限制性措施,并更多的向消费者倾斜、有利于促进消费的交易。
只要有市场、有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大的刚性需求自然就会有信心重新进入市场。开发商则应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而非依赖于单独对开发商给以保护的政策。
也许中央的政策尚属于隔靴搔痒,真正的救市政策要看地方政府在已有中央允许地方自治的尚方宝剑的情况下,如何可脱下靴子治病了。套着保障民生的靴子来救市,不如赤裸裸的重振房地产市场的雄风,以确保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