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江制造遇到瓶径,和房地产业的大幅度滑坡等问题出现,大量的浙江商人把眼光瞄准了国内外的矿产资源开发。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2008西湖国际博览会矿业投资开发与法律风险防范高峰论坛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潘圣明在讲话中说,投资矿业开发已经成为浙商投资新热点,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全省有1000家企业在投资矿产开发,投资总额在5000亿以上。 潘圣明说,浙商开发矿业资源主要表现为五个特点:一是投资区域主要集中在省外和国外并行,省外主要集中在内蒙、山西等省,国外重点是非洲、东南亚等国家;二是投资矿种主要是集中在煤矿等矿产品种,而石油等领域国家管制的资源投资少;三是投资主体有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四是投资成效以远期为主。目前,浙江省能源集团在山西投资的煤矿产量,五年后产能将在2000万吨左右/年,将很大程度上解决浙江电煤紧张的问题;五是遇到了投资困难,表现为:投资商对地质矿产知识不了解,为此有时一些浙商造成很大损失;投资目击地市场信息不了解;对矿业配套法规和地方规章不了解;对当地政府投资环境不了解;企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企业几乎没有真正懂矿产技术的人才。这样的投资困难,导致了浙商投资,损失很大。 目前,我国的矿业产业正在逐步的发展,矿业的法律也正处于建设和完善阶段。在矿业的管理、开发、投资和矿业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矿业开发的风险也日益加大。 为此,潘圣明建议,为了避免损失,依法办矿才是投资人资本的保证。 针对浙江资本不断投资矿业开发遇到的法律问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矿业权交易中心应运而生。该交易中心主任王小军透露,浙江省是一个民间资本充盈的大省,而西部的丰富矿产资源需要我们东部优质的资本去对接,所以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成立后必将推动矿业投资更加的理性。 同样,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迈永在论坛上讲话时建议,(企业)应在充分了解矿业资产的基础上,理性的投资、合理的开发矿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