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9日起,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工作将正式启动。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按不同层级,分别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住房优惠、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学术研修资助以及相关医疗保健优惠等。其中,两院院士住房补贴最高达200万元。这是记者从市人事局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高层次专业人才分国家级、地方级和后备级 《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6项配套文件在今年的10月份已经发布实施。“1+6”文件发布实施以后,很多用人单位十分关注政策的启动和落实情况,也有很多单位着手大力引进人才,如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正在积极准备引进一名科学院院士,双方已经达成初步意向。 在最近两个月时间,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完善了政策操作中的细节。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是由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对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业绩能力、品德、知识等的综合认可,人才经认定后,可分类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3个层级。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工作是落实“1+6”文件以及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享受各项配套优惠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被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获颁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才能继而享受相关的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以及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采取网上申报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采取网上申报结合实物审核的方式进行。为此,市人事部门专门开发了一套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的网络操作系统。申报人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有关的申请核准表,填报个人信息;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也同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申报人信息的审核,再将确认盖章的材料推荐上报。 该套系统不仅对受理申报材料的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开放,同时还能链接到市教育局、市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凡是“1+6”文件所涉及到的优惠政策落实政府部门都能共享系统的信息并进行校对和核准。这样既提高了效率,又规范了操作流程,还实现了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料的信息化,为掌握我市专家情况、建立专家库以及对专家进行跟踪服务做好了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 暂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参加认定的人才必须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的单位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系统),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目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属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者,向市人事局申报;属于高技能人才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为确保高层次专业人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工作量完成认定,市人事局专门开设了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认定工作、跟踪认定进程。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包括公示的10个工作日。 两院院士租房补贴标准每月6400元 “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优惠补贴标准经过测算,现已确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也在今天正式出台”,市人事局新闻发言人说,按照测算出来的标准,两院院士购房补贴总额可达200万元。也就是说一经认定,两院院士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首批购房补贴60万元,此后5年内再每月领取23333元。 其余国家级领军人才首次发放45万元,5年内每月发放17500元;地方级领军人才首次发放30万元,此后每月发放11667元;后备级人才首次发放24万元,此后每月发放9333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的购房贴息发放标准分别为每月3100元和2500元。 三个层级人才的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每月4800元、3200元和2560元,其中两院院士的租房补贴发放标准为6400元。 购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单价标准是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改革补差单价确定的,租房补贴的单价则是根据我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发布的2008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确定的。这个标准实行动态发布,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在必要时再进行适时调整。(深圳特区报) (本文来源: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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