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最终发给谁,由谁来发,采取什么样的发放标准,依据是什么,是否会推广到全国,均有待试行与研究 近期,很多地方纷纷发放消费券以刺激居民消费,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对此公开表示,“发放消费券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对拉动消费起到了推进作用”。业内人士称,这是中央官员首次肯定消费券的作用。 那么北京会不会发放消费券,以什么形式发放,成为北京市民关注的问题。 2月18日,在北京市扩大消费需求的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许康表示,由于目前北京市消费市场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暂时还没有发放消费券以刺激居民消费的打算。 许康表示,从北京的情况来看,2008年社会消费零售总额达到了458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0.8%,今年1月北京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4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3.5%,创造了有史以来的最高数字。 此前,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丁长利在接受采访时,也透露“消费券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会对拉动内需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北京市对于低保人群的配套政策比较完备,所以没有发放消费券的必要。” 他指出,北京目前最低生活保障金是410元,不同的人群还有比例不等的分类救助,另外对无劳动能力的人员还有40元的补助金。这样算下来,三无对象一个月有500多元补助,完全可以维持基本生活。 对于消费券是否推行的问题,业内一直存在争论。 “毕竟中国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地方具体的消费环境、消费能力不同,地方政府的财力也不一样。如果全国普遍展开的话,中央也无法设定统一的标准,应该是有一个更多是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出台相关政策。”华东师范大学欧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南平对此分析称。 目前,消费券还处在一种试点的状态,消费券最终发给谁,由谁来发,采取什么样的发放标准,依据是什么,是否会推广到全国,均有待试行与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