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维权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小企业,管理制度很不完善,很多应有的待遇也没有,我们也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去向老板争取。
公司每年春节都会放半个月假,要是在以前,是没有补助的,但如今却可以每天得到20元,外地的员工还可以报销一次火车票。但公司同时也规定,凡是在公司放假前回家,或公司开工后未能准时返回上班的将得不到这项待遇。而我春节前因为要回老家结婚,必须在公司放假前赶回老家,只好跟老板请了三天婚假。
春节过后,我按时回到了公司上班,并把火车票递交给财务报销,财务却说我提前回家,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不予报销;待月底发工资时,我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助,还把请假几天的工资给扣了。但我很清楚《劳动法》规定婚假有薪的。
于是我在网上搜索到了相关的《劳动法》条例,并打印出来,带上我的工资单和车票去找老板说理。
一进门,我就直接对老板说道:“你应该给我报销车费,不应该扣我工资,因为我请的是婚假,《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接着我把打印的资料递给老板。老板看过资料后,说:“我通知财务把钱补给你。”
看来这《劳动法》的威力还是很大的,即使再抠门的老板面对《劳动法》还是得低头。
大家出来工作都不容易,属于我们的权益一定得要争取。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畏惧,不要烦恼,应好好利用《劳动法》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文/曾国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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