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讯 储蓄卡、存折均未丢失,而且账号还设有密码保护,卡内的现金却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日前,浙江瑞安市民李先生一纸诉状将某一银行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据了解,李先生在该银行办有储蓄卡一张。2009年2月17日晚,他在该银行的ATM机上取了3000元钱。第二天,当他准备在网上银行给客户汇款时被提醒卡内存款不足,余额竟只剩下2.01元。储蓄卡一直放在自己身边,而且也没有再取过款,钱怎么就不见了呢? 李先生随后到银行查询,发现他人在平阳县昆阳镇一ATM机上通过6笔2500元和1笔600元的取款以及转支1笔4000元将其卡内存款取走,损失合计为19600元。李先生立即向平阳县昆阳派出所报了案,并及时到银行进行了换卡。 李先生声称,虽然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但他的损失没有得到弥补,他要求银行赔偿他的损失。瑞安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该案。据悉,最近两个月来,瑞安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四起这样相类似的案件。 (本文来源:中新网 作者: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