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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可处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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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2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易财经12月15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同时也将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给予重拳打击。

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套现商户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与侵犯。套现资金游离了银行正常的信贷管理渠道,脱离了监管层的管理视线和控制,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不稳定因素。

此前,由于没有明确法律依据,银行卡产业在打击信用卡套现方面,只能对进行套现的商户进行收回POS机具和停止交易等软性处罚,一直缺乏有力手段,难以从源头有效遏制套现行为的蔓延。因此,《解释》的出台受到了银行卡产业相关各方的广泛关注。

中国银联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将有力遏制套现商户的不法行为,有效减少套现行为的发生,使打击套现、规范用卡的理念深入整个产业。随着银行卡产业各方不断落实各项打击套现的措施,《解释》将会为推动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银联董事长刘廷焕表示,打击信用卡违法套现等一系列银行卡市场规范举措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银行卡的安全普及应用,不断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保持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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