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22分报道,随着我国经济回升,GDP逐季上升。今年2月起,江苏省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也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数据显示,已经宣布上涨最低工资的11个省份平均涨幅达到17%。调整之后的工资水平怎样?效果如何?调涨最低工资是否会“引起通胀”?为什么最低工资不能再多调几次,再调高一些呢?请听中央台编辑孙芳为您梳理各方观点。 主持人:介绍本次调涨最低工资呈现出怎样的特点? 编辑:今年以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也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在东西部城市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东部城市主要是结构化上调,山区调涨幅度大,沿海地区调涨幅度小;西部城市则大大增加了上调幅度。一些省市还尝试建立最低工资和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率还可能更快。 主持人:各地上调之后最低工资状况和效果怎么样? 编辑:广东人社厅负责人表示,这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重点欠发达的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改善了广东省的就业环境。浙江省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样的调整可能会增加负担,但从长远看,有利于吸引更多外来务工者,同时也促使企业通过革新技术、改进工艺、创新管理,实现转型升级。 主持人:有人提出,既然要缩小收入差距、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为什么最低工资不能多调一些、调高一些呢? 编辑:专家认为,最低工资不是越高越好,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会加重企业负担,可能导致企业裁员,从而不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如果上调幅度超出当地经济承受能力,还会影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必须适时适度。 具体如何“适时适度”,专家普遍认为,对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提高的幅度可以适当快一点。对于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幅度则可以适当小一点、稳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