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房,这房没人规定一定是要有产权的,拥有使用权也是有其房。第一,扪心自问,后半夜去看,谁在马路牙子上睡着呢?都有地方住,只不过住的好和坏的问题。缺房子吗?缺,孩子大了结婚要有房子,居者有其房不能在产权上都得有,有的办法多的去了,拥有使用权是根本,干吗非得拥有产权呀?想有产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得努力去,这就像有人老眼气导演潜规则,这有啥啊,不服自己当名导去呀,漂亮妞多了,都排着队,就怕身板和时间不允许,别老眼气这个。买房不能搞大锅饭,这个大锅饭搞下去还得了呀?这会把社会搞垮的。一个很大的危害就是离心离德,会有很大一群人认为党不代表自己,政府不代表自己,这个社会是自己的异化,是自己的对立物,恨这个社会,就会产生犯罪,丧失责任,不反苛求自己,不努力,认为谁都该他的,党该他的,政府该他的,社会该他的,有钱人该他的,住好房子的该他的。
所以说让有钱的人放开买,有钱的人买第二套房子,银行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就买了一套房子,老婆、孩子住在这儿,一旦还不起钱,只能赖帐,按规定应该强制驱逐出去。可是这带着老婆、孩子,卷着铺盖卷去政府门口一坐,银行还得让这人回去,这不乱了吗?可是第二套房子,银行可以给拍卖了,没人敢闹,银行现在南辕北辙,倒行逆施,本来应该大量放开买第二套房子,买第一套房子按揭交20%,卖第二套房子交10%就行,有钱才能守信,还怕他赖帐吗?然后买第二套房子的人多了以后,给他一个好的政策,别老盯着物业税,政策应该是完整的,它不是一个办法能解决问题,得有很多办法。这很多办法是一部机器,它得编织成一个网,这个有效的网不能互相矛盾它得协调,政策之间也得互相和谐,不能干仗,别上什么物业税,那才多么点小钱呀?免物业税,凡是出租房子的不上税,不追究钱从哪来的。这很多人买了房子后想别闲着了,租吧,800元、1200元、2000元的,这房子都多起来了。要是再上税上去1000元,收取租金再挺麻烦,有的房客还赖帐,他也不图这俩钱,就不租了,这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
还应该鼓励这种房子出来租,甚至租给低收入人群的,政府再给点补贴,自己掏三分之二,政府掏三分之一,这就很难作弊,谁也不愿意说我有套房子,再掏三分之二整个空房子,每天去晃一下,他有成本呀,这不就解决了吗?把这些闲置房源都利用起来。现在有很多房子空置,社会财富在浪费。
一定要转变观念,居者必须有其房是肯定的,在中国这种国情下,不能苛求大部分人都有产权,当然有产权更好。这就涉及到一个社会引导,涉及到主流意识形态的问题,《国际歌》唱“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政府千万别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你的幸福都是我给的,你的房子是我给的,你的困境是我给摆脱的。政府也不用把事都揽到自己身上来,例行公事,履行职责。要让老百姓懂得,生活就这样,谁都给予不了谁什么。社会就是这样,就得自己努力,好好创造。政府要把什么都揽到自己身上来,不仅得不到爱,得到是多数人肯定不满意。结果买得起高价房的也不满意,买不起的也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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