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放贷”骗走公众7.4亿
鄂尔多斯(16.61,0.40,2.47%)一纺织女工吸收民间投资三年,多数为妇女老人“压箱底”钱
由于资金链断裂,4亿元财富瞬间蒸发,被骗的大都是妇女、老人、学生,甚至还有拾荒者……中秋节前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侦结一起涉及金额高达7.4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地有名的“富姐”石小红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石小红是怎样给当地群众编织“暴富神话”的?受骗群众为何“托关系”借钱给她?不少居民因理财渠道少、风险意识差屡屡被骗。
焦点 为“暴富”卖房借钱托关系放贷
今年42岁的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是什么让当地群众把多年积蓄砸给一个纺织女工?于女士与石小红是中学同学,2008年初她首次借给石小红10万元,月利率3%。她说:“石小红挺守信用,以前按月结利息。”高利息刺激了于女士牟利的冲动,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钱,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暴富梦”破灭后,她哭着说:“其中565万元,是我以月利率2.5%向20多位亲友、同事借的,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
50岁的贾女士,家里虽不富裕却也生活安稳。看别人放贷挣钱快,她竟然想出了贷款放贷的主意:2008年1月,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买车按揭贷款10万元,以3%的月利率贷给石小红。随后,又有6位亲友在她的示范下,把185万元投了进去。利息收入让贾女士一家快活了一阵子,案发后她家骤然陷入困境。
更令人吃惊的是,石小红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有一些当地居民认为“她绝对能出来”,依然敢把家底掏出来。去年9月6日,有位女士瞒着丈夫,把要买房的60万元,托关系贷给石小红。而此时石小红已“进去”一个多月了。
石小红案发后,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30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放贷者中竟然还有一位拾荒老人,金额为1万元。
调查 在北京购买9套高档房产
记者梳理发现,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
众多“下线”集体上访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曾为她吸金跑前跑后的丈夫,也被她“炒了鱿鱼”。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石小红用“借”来的巨额资金做了什么?
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高旭明说,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老百姓的钱“滚滚而来”,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2006年,她投资约300万元在东胜区购买了70亩土地,倒手获利700余万元。
除了买地还大肆“炒房”
除了买地,石小红大肆“炒房”。近三年来,她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购置了43处房产。在北京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她购买的9套高档房产,面积从146平方米至299平方米不等。据警方证实,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多达1.43亿元。
狂热的借款和投资,最终让石小红陷入自导自演的“困局”。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
分析
“地下放贷热”呼唤监管重拳
鄂尔多斯市一些被骗群众说,近些年来通过卖地、拆迁、挖煤……当地不少人转眼变成了富翁。看着账户上突然出现的“天文数字”,一些人除了买豪车、置房产、搞娱乐……不知道如何理财,于是便把“来钱快”的地下放贷当作“最佳投资渠道”。
鄂尔多斯市金融监管部门估计,在东胜区60万人口中,民间放贷规模达300多亿元。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民间借贷风险凸显。仅2009年,当地政法部门就接报民间借贷案600多起。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毅刚表示,为了给“地下放贷热”降温,地方政府努力向公众警示民间放贷的风险,并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81家、典当行23家。但这些仍是杯水车薪,地下放贷活动依然活跃。
内蒙古大学教授梁荣等专家认为,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暴露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明显不到位。
为此,专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创新机制、完善机构,尽快提高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能力。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