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综合提升我国集邮发展水平,促进集邮文化的普及与提高,推动邮政和集邮事业的持续发展,“长沙2014第16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将于5月23日至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湖为综合提升我国集邮发展水平,促进集邮文化的普及与提高,推动邮政和集邮事业的持续发展,“长沙2014第16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将于5月23日至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展览馆举办,规模为1200标准展框(每框16贴片)。本届邮展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主办,湖南省集邮协会、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湖南省邮政公司承办。 本届邮展为综合性全国邮展,包含非竞赛性(荣誉类)和竞赛性两大部分。竞赛类有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航空集邮类、航天集邮类、专题集邮类、极限集邮类、印花税票类、青少年集邮类、集邮文献类、一框类、现代类和开放类13个类别,其中现代类展品须由邮政部门近30年(1984-2013)间发行的集邮素材组成,是首次在全国邮展上亮相。 展品参展条件为:获省级邮展镀金奖(青少年类为大银奖)以上(含)的邮集展品;集邮文献展品不受以上参展条件限制,但须具备国内书刊号;参展者必须拥有该展品(集邮文献除外)两年以上的完全所有权;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参展者在编组制作展品时,要严格按照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指导要点和ACPF评审规则处理。同时要求展品文字须用中文书写,应使用白色或浅色贴片,并在贴片背面右下角标明页码,贴片尺寸不应大于23厘米X29厘米(宽×高)等。 由国际邮展评审员和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负责展品的评审工作。邮展将施用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ACPF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及本届邮展特别规则。竞赛性获奖展品(一框类、现代类、开放类除外)设大金奖、金奖、大镀金奖、镀金奖、大银奖、银奖、镀银奖、铜奖8个奖级,分别授予奖牌和获奖证书,未获奖的竞赛性展品将获参展证书。现代类、一框类获奖展品设4个奖级,将授予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奖级分别为金奖、镀金奖、银奖和铜奖,未获奖的现代类、一框类展品将获参展证书。开放类获奖展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级,将授予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未获奖的开放类展品将获参展证书。本届邮展对竞赛性展品收取参展费,非竞赛性展品免收参展费。一框类展品每部收取200元,文献类展品每部收取100元,其他类别展品每展框收取100元。 “长沙2014第16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是继湖南澧县“2005第10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之后,在湖南省再次举办综台性全国邮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