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鸦片战争以前,只有广州一个对外通商的口岸,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迫使清政府在1843年以后陆续开放上海、宁波、厦门、福州等对外通商,连同一直对外通商的广州在内,合计称之为“五口通商”。其他的通商口岸,比如天津、牛庄(营口)、登州(烟台)、台南、淡水、潮州、琼州等,以及长江沿线的镇江、南京、九江、汉口还有新疆的喀什(专对俄国的通商口岸)等,都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陆续开放的通商口岸。 各地的通商口岸都有外国的租借地,随着通商的日益繁荣,在各通商口岸集聚的外商、外侨日益增多,因而通信需求日益迫切,由是商埠邮局便应运而生。但是商埠邮局却是由外国人在未经清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开办的。商埠邮局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租借地行政管理机构创办的商埠邮局,一般租借地行政管理机构称为 “工部局”,商埠邮局称之为“书信馆”;二是由外侨组织创办的商埠邮局;三是由外侨个人创办的商埠邮局。商埠邮局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积聚在我国各通商口岸的外国侨民、外商,通邮范围一般是各通商口岸之间、外国侨民与母国之间等。 上海工部局书信馆是建馆和发行邮票最早、通邮范围最广的一家商埠邮局。各商埠邮局之间一般都通过协议可以互相通邮。据《中国集邮大辞典》,一共有11家商埠邮局先后发行过邮票,从1865年—1896年共发行了90套541枚邮票,另据《中国近现代史大典》说是720枚邮票。两种文献的说法不一致也可能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比如有的商埠邮局最后阶段有印制好但未发行的情况。各商埠邮局发行邮票都是各自独立设计、独立发行,有委托国外印刷厂印制的,如英、德、日等印刷厂印制的邮票比较正规,人为变体少,有的还带有水印。票种除了普票之外也有欠资、改值、公事和纪念邮票(法文缩写“P.P.C”的所谓“告别邮票”)等。其中的加盖票中的错、漏变体不胜枚举,更有为赚钱而故意制造的印量很少的人为变体票,以芜湖、镇江、九江三地最为突出。商埠邮票的选题大部分是当地的风景名胜、民间习俗、特产动物,有中国书法、清代制钱,也有双龙、单龙图案等。至1896年大清创立国家邮政,从1897年陆续接管商埠邮局。至此,我国半殖民地时代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邮局—商埠邮局结束了其历史使命,逐渐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唯留下诸多的商埠邮票和实寄封片,成为了那一段特定历史的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