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在领到消费券后,鼓励民众多多消费。中新社发
在春节来临之前,台湾民众热盼多时的“红包”终于发放了。台湾行政当局从18日早上8时开始在各地14200多家发放所向每位居民发放3600元(新台币,下同)的消费券,共计850多亿元以期刺激台湾不振的消费市场。 许多台湾民众从早上7时就来到消费券发放所排队等待领取消费券。记者8时来到台北信义区复兴小学,这里有10家消费券发放所,每家发放所有约100名民众拿着通知书、印章、身份证等文件资料排队领取消费券,秩序井然。发放现场有警方人员和地方“里长”等帮助维持秩序。 81岁的卜老先生排队等待了40多分钟,在8时30分左右领到一家4口共14400元的消费券。他拿着装消费券的红色信封十分开心。他告诉记者,在春节前能领到“红包”很高兴,他打算春节期间和妻子、女儿、女婿用消费券到台中、台南旅游。 此次,台湾行政当局将向本地约2326万人发放每人3600元的消费券,合计编列预算为856.6亿元。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在台设有户籍的民众及其外籍、大陆港澳配偶,以及2009年3月底前出生的婴儿。消费券限9月底前使用。在此期间,消费券可以循环使用。 首日聚焦 马英九:消费券加现金埋单 身为家中户长的马英九,18日上午前往户籍地附近的发放所,领取全家的消费券。 马英九表示,“台湾是在这波金融风暴当中全球第一个采用消费券的,尽管消费券的金额不多,但刚好是在我们春节之前发放,让大家手上有笔小小的钱,能够去刺激消费,在这样的时间点,能给我们服务、零售、百货业等等带来更多的商机。”他还鼓励民众,消费时除使用消费券外,还能再加码现金,来刺激、活络台湾的经济。 领取消费券后,马英九即南下高雄县视察,中午在凤山市以消费券购买地方小吃米苔目请客。埋单时,马英九先取出现金,再搭配消费券付账。(中新) 通缉犯:落网后后悔领券 台湾消费券18日发放,当日岛内各地不断传出通缉犯落网的消息。这些通缉犯为利所诱,恐怕只能在监狱里使用消费券。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在发放所加强警力维护治安,彭姓、陈姓、王姓3名通缉犯也开心地现身发放所领取消费券,结果当场被二分局警察认出逮个正着。 嘉义市则逮捕两名通缉犯:35岁的涂姓女通缉犯和63岁黄姓男子;一名59岁徐姓通缉犯当天与妻子前往桃园县芦竹乡一处消费券发放所领取消费券时,遭警方逮捕;嫌犯直呼“早知道就不会来领了”。 另外,台东利嘉部落22岁的许姓通缉犯从花莲赶回台东领消费券,不料尚未领到消费券,就被守株待兔的警察逮捕。(中新) 超大户:一次领取逾10万 台南县将军乡将富村一户吴姓人家,共有44人在同一户中生活,户籍中登记了30人,18日上午派出一名代表领消费券,一次就领了超过10万元,堪称消费券大户。 吴俊辉表示,其实还有4名家族成员目前在妈妈肚子里,其中两人符合领取消费券的资格,生下来后可再补领7200元。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凯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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