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中国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经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一周之内,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投资救市方案,“国十条”的效应呈几何级数放大。11月12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河南等省份都不约而同地推出了一系列投资举措。按照以往的经验,中央投资与地方和社会投资约为1∶3,未来两年总共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中央财政出资约为1万亿元,其余的为地方政府及社会投资。其中,北京市宣布两年内投资1200亿至1500亿元;山东省抛出一个长长的8000亿元投资名录;江苏省宣布一年内拨出3000亿元作为政府引导资金。 这些措施对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影响应该是有效和有利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则一定要防止盲目投资和投资过热,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节奏,注重实效。
防止新一轮过热与盲目投资 中国一直存在投资冲动,每次的投资过热都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强力推动的结果,而每一次宏观调控都是投资过热的必然对策,是对投资过热的抑制和强力控制,同时也导致一批项目胎死腹中或下马,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每一次调控过后又伴随着新一轮的投资冲动。 这一轮的强势投资启动,无疑将大大刺激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从现在的状况看,每个省份都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即使不发达省份也是如此,天津市出台4项举措拉动内需,力争全年投资净增达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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