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目前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态,有条件的省市可自主考虑推行最低工资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以平抑物价上涨对居民收入的影响。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市暂不实行工资与物价联动机制。 七省先期试点 面对日渐扩大的收入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大体每年一次的调整显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百姓要求随物价水平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水平的呼声也日渐增高。 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目前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这意味着这些地区的最低工资将可能不再是一年一调,而是随物价涨落频繁地调整。增长缓慢的最低工资和节节攀升的物价之间,实现动态联动。 据介绍,山东规定这一物价联动机制,是由物价部门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当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即启动联动机制。 对于这7个省的试点,人社部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并非由该部统一安排,而是相关省份的自主行为。这位官员介绍,由于各地物价水平差异极大,该部尚不会统一安排这种试点,但有条件的省市可自主考虑推行。对于建立了工资联动物价调整机制的地区,该部要求,相关地区每次调整前,都需要把调整方案上报该部备案,经该部批准后,就可以执行了。
发改委等部门要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7日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群众生活。 阅读全文>>> 发改委:地方政府负责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26日表示,为帮助困难群体应对一些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近日召开的全国物价局长会议要求地方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阅读全文>>> 中国官方出四招加强物价调控 其一,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及时上报,坚决预防和制止“游资”投机炒作。 其二,提高价格调控能力,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临时价格干预等,保障供应,稳定价格。 阅读全文>>> 今年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广东:全省大部分市全市采用一个标准,仅韶关、河源、汕尾、清远、揭阳、云浮六市部分困难地区采用五类660元/月标准;广州、珠海根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的规定上调了标准,广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月,略高于省政府原定的一类1030元/月、二类920元/月的标准。深圳也将制定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22.9%。调整后省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 湖北:上调幅度从150元至200元不等,其中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0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9%,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平均提高18%。 浙江: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 福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调整幅度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 上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 山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850元,二类地区780元,三类地区710元,四类地区640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井下采掘人员1600元,井下辅助人员1400元。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山东: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长21.2%。 江苏:据测算,此次调整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都超过了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