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财政部23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将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财政部表示,此举旨在落实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 自2001年起,我国陆续给予41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零关税待遇,给惠商品范围不断扩大,是最早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分别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1000个左右税目商品零关税待遇,涵盖了这些国家对华出口的绝大多数商品。零关税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对华出口。2008年,中国吸纳了最不发达国家出口总额的23%,成为最不发达国家第一大出口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