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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被指哄抬物价 调查组称未发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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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粮收购接近尾声,飙涨的粮价也越来越引起高层关注。

本报获悉,一份由国家粮食局撰写的有关“粮价上涨”原因的调研报告本月中旬已上报至国务院。

知情人士透露,该报告对推高小麦价格的多种因素做了全面分析,其中明确指出,国家粮食收储的头号主角——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下称中储粮)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报告还指出,现行以中储粮为主导的托市收购政策缺乏竞争机制。

据了解,在这份报告上报国务院的同时,由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监督检查司、国家粮食局等机构组成的检查组,已经分批下到河北、山东等小麦主产区,开始新一轮的小麦收购价格大检查。

“如果不出现其他干扰,预计下半年,调整粮食托市收购体系的相关政策就可能会出台。”该人士告诉本报。

联合查账

6月27日,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曾带队到河南调研小麦收购情况。

据本报了解,在本次调研组成员中,就有发改委方面的人员。在曾丽瑛带队检查组在河南检查的同时,由发改委经贸司、中粮总部等机构组成的调研队也下至其他小麦主产区进行调研。

据一位参与调研的粮食系统官员透露,官方本次调研主要是想掌握部分国有收储机构高价收购小麦的 “证据”,并重点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近期收购新季小麦的账目做检查。

“但从账务方面并没发现中储粮违规收购小麦、哄抬价格的‘证据’。”该官员表示。

在调查组下至河南、河北之前,小麦涨价的声浪已经惊动高层。

来自各方的消息证实,6月底安徽、山东等地小麦收购价格,同比上涨约10%,首次冲破每斤1元大关,远远高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6月初联合发布的《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的政策收购价。

相关部委通过基层反馈的信息判断是:中储粮参与高价抢购是小麦价格迅速高涨的最主要原因。“原本以为从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放入账目上能够查到‘证据’,但发现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的账目都显示是合理收购。”上述官员表示。

尽管如此,调查组还是发现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存在很多问题。因此,调研组要求在市场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的情形下,中储粮各托市收购企业立即停止收购工作,更不准以贴赔费用等形式变相抬价收购小麦。

这正是中储粮方面继6月17日下达口头通知后,又在7月1日正式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在河南、山东、河北等地停止收购小麦的原因。

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中储粮方面在正式下达上述书面通知前,国家粮食局官员曾经找过中储粮的有关负责人谈过话,“据说整个谈话过程很严肃”。

在中国粮食管理体系中,国家粮食局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和行业指导,以及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但由于中储粮直接隶属国资委管辖,涉及到部际利益协调,国家粮食局只能提出意见并上报国务院等待处理。

违规前科

对中储粮 “参与推高粮价”的质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06年托市政策实施当年,中储粮公司及地方储备粮公司就以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的 “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815亿斤,占到当年全国小麦总产量的40%以上,流通小麦总量的60%以上。在河南、河北的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粮仓爆满、露天存放的现象。

然而,当年11月初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小麦却不降反而骤升。有关部门随后多次在郑州和合肥等地公开拍卖当年中储粮公司新收购的 “临时存储”小麦,总量超过400万吨,但当时平抑粮价的效果却不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政府投放市场的400多万吨最低价小麦,拍卖底价全都高于当初的最低收购价。这对于惟一的卖主——中储粮公司来说,可谓“一举多得”——托市收购抬高了粮价,高价卖粮又增加了利润,同时也实现了国家要求的“顺价销售”。

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这是当年粮食调控政策的成功之举,而在一些专家看来,这却是中国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粮价上涨问题出在流通环节,主要原因可能是中储粮‘托市’收购太多了,投放市场又不及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晓黎当时发表的看法颇具代表性。

2007年,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第二年,中储粮公司甚至实施了张榜收购加宣传收购的方式,继续顺风顺水收购最低价小麦。

而各地原先具有收购资格的粮食流通企业,早已由往年的“收购主体”沦为给中储粮“打工”,为了消化此前收购的陈粮,各地粮库开始使用“转圈粮”的手法。

到了2008年,这种手法愈演愈烈。最典型的是,当年中储粮在河南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达到495亿吨,占河南当年小麦总产量612亿斤的80%。很多业内人士都直言:只有粮库通过操作、将库里的陈粮作为新粮收购回来,才有可能出现80%这么高的收购比例。

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为了限制“转圈粮”的出现,曾严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参与购买国家拍卖的小麦,“但粮库完全可以找有关系的加工企业联合做假”。

也就是说,有收储资格的粮库可以给企业打电话,委托他们帮忙拍卖粮食,企业则到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拍卖下该粮库去年甚至前年收储的陈粮。而在整个过程中,小麦并没有离开过粮库,仅仅是粮库和企业之间的虚假交易。

尽管“转圈粮”已经成为基层粮食系统内人所皆知的“规则”,但2008年8月底,国家粮食局向河南派出调查组,却只查出了一起“转圈粮”案件。“在账目上找不到中储粮违规‘证据’,即使是国家粮食局也无可奈何。”知情人士透露。

政策或变

2010年,对中储粮的调查突然变得频繁起来。

继6月底国家粮食局和发改委的调研之后,7月份,由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监督检查司、国家粮食局等机构组成的检查组,已经分批下到河北、山东等小麦主产区,开始新一轮的小麦收购价格大检查。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多部委组成的调查组,将在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进行严格调查,重点查处小麦市场竞相抬价、争抢粮源等问题,“一旦找到企业抬价的确凿证据,将严肃处理”。

另外,国家粮食局内部人士还透露,粮食局方面对目前中储粮为主体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并不认可,从去年开始,就多次与发改委、财政部方面进行沟通,但始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事实上,从2006年国家启动对小麦的最低收购价预案开始,小麦托市收购主体由以往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为中储粮及其分公司。直到2010年,另外两家央企中粮集团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所属企业才正式加入。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储粮把农发行的贷款主体放到中储粮的各直属库,其他收购单位必须通过中储粮各直属库才能参与国家的托市收购。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多级审批,降低行政管理难度,农发行的贷款和财政部的补贴都直接对口中储粮。

“中储粮现在是‘大东家’,收购粮食有财政补贴护航,亏损由财政承担,即使买进来不卖,国家财政也要支付保管费。地方粮食流通企业为了挣保管费,都争着给中储粮‘打工’。”中粮集团方面一位高层管理人员这样说。

然而中储粮内部的一位管理人员则表示,国家本来定位中储粮是非盈利机构,靠财政部的补贴来服务粮食调控,但中储粮又是国资委的下属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考核要求,企业每年要盈利要赚钱,要完成利润增加指标,“在实际当中,两方面很难兼顾,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而政策本身也存在问题。比如目前小麦价格高涨的情况下,国家拍卖往年小麦依然是按照顺价销售的规定,无疑也在变相推高小麦市场价格。“顺价销售之后,加工企业还要承担出厂费、运输费等,实际到手的小麦价格其实很高。”该管理人员表示。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财政部方面已经意识到现行政策存在很大的弊端,本次由国家粮食局撰写并上报国务院的调研报告就明确提出,应该及早调整粮食托市收购体系,打破中储粮独家垄断主体的。“如果不出现其他干扰,预计下半年相关政策就很有可能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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