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渐入敏感区之际,《全国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正步入舆论聚光灯下。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由行业协会专家完成的“全国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稿)”中,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房地产业发展定位、方向及目标等原则性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以往的建议,其中涉及是否坚持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定位、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进行全国范围的房屋普查、稳定政策预期以及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等诸多敏感问题。 重释“支柱产业” 该建议稿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牵头起草,目前已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抄送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正在等待各方的意见反馈。 然而,处在楼市调控的风口浪尖,参与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专家们深感任务艰巨,一些原本可以实事求是的问题,如今不得不顾及舆论风险。比如,是否继续保留自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确立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历史定位。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采访中得到证实,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谏言者们倾向于承认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客观作用,但同时提出应对“支柱”重新释义。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短期内这一现实改变不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选择及表现,赋予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定位,“这不是人为能够左右的。” 但苗乐如同时强调,应该换一个角度去理解“支柱”:房地产虽然担负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功能,但其自身增加值有限,“核心在于它拉动的50多个相关产业。” 这与半年前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的观点如出一辙。后者曾指出,拉动50多个相关产业的,是建筑业而非房地产业。多年以来房地产业被当成“支柱产业”其实是一种“误解”,“建筑业才应该是支柱产业。” 与黄小虎同时提议弱化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的,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等一批业内专家。他们一致认为,正是因为过多强调房地产的“支柱”地位,才导致住房过渡市场化,使保障缺位。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上述专家们呼吁,应调整发展思路,“使住房政策向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回归,向社会保障和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回归”。 对此,苗乐如表示,无论是否提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定位,最终还是应客观认识房地产业的责任,从“国计”和“民生”两个角度去制定未来5年的房地产规划。“两个担子都要担起来。” 由此延伸,苗乐如认为,不应将商品房与保障房割裂看待。大力发展保障房“并非意味着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的倒退”,因为从房地产对钢铁、建材等其他产业的拉动效应来说,保障房和商品房对“国计”所发挥的作用是一致的。“保障房和商品房是从两个不同角度去解决民生问题。” 支持开征房产税 对于此前业界广为关心的开征物业税(或称房产税)问题,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建议稿)中明确表态:“赞同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 但建议稿牵头人朱中一认为,开征房产持有税种的前提是“不要给大多数老百姓造成压力”,因而要设定合理的税收豁免范围。同时,还要鼓励持有多套房产的人“把多余的房子吐出来”。因此,在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的同时,还应降低流转环节的税收。“让房地产市场活起来,盘活闲置的房子。” 与此同时,“短期看信贷,中期看土地,长期看结构”,是房地产业“十二五”谏言者们普遍认同的一种房地产调控逻辑。 信贷政策在房地产调控中往往立竿见影。这一点已为不久前出台的“史上最严厉”房产新政“国十条”所证实。在收紧第二套放贷、暂停第三套房贷的差异化信贷政策下,北京、深圳等地房地产成交量迅速萎缩,炒房现象得到控制。 这一从严的调控手段,会不会被编入房地产发展“十二五”规划、固化为长期政策?建议稿起草专家给出的回答未置可否:“这个很难说。现在国家调控政策刚出台,说这个不合适。” 土地方面,谏言者们思考的问题是:“国家的土地供应计划是有了,但怎样变成有效的土地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