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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曝家丑:抄袭门折射内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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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7月27日 04:01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孙 闻 彭潇潇

  编者按:日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东兴证券分析师“抄袭门”事件,将分析师这个群体推上了风口浪尖。究竟是抄袭还是借鉴,已不是事件的焦点。现在,人们关注的是,分析师研究报告抄袭,究竟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还是个别现象?事件的背后又折射出行业内怎样的现状?

  又一起证券分析师抄袭他人研究报告事件曝光后,关于此类报告如何走到市场上更值得业内思考。

  昨日,多位券商研究部门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雷同”报告多次出现说明研究机构在公司内部流程和外部监管中制度上的漏洞亟待堵住。

  内部审查松懈

  昨日,一家中部券商研究所负责人指出,抄袭报告能走到台前,相关研究所的监管流程有很大的责任。据他介绍,行业内,多数分析师报告发布之前,都要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查,确定没有问题才能发出。

  但据了解,很多中小券商研究所在这一管理环节上执行存在漏洞。上述负责人坦陈, 分析师作为研究报告生产的第一个环节,存在抄袭或者借鉴其他机构研究报告的动机。据其分析,“证券分析师存在绩效考核压力,由于一定要出报告,而由于水平不够或者是时间紧张,证券分析师在撰写报告时借鉴其他机构的报告就不难理解了。”

  北京一家证券公司首席分析师也向记者证实,目前研究卖方市场竞争激烈,证券分析师压力很大,研究报告有所借鉴或出现雷同并不奇怪。但他强调,出现完全抄袭的报告是极个别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券商的审查流程中就应该会消除这种情况。

  那么,这一极端的报告是如何突破内部审查走到市场上呢?前述中部券商研究所负责人分析,如果分析师在报告生产链条上所处位置比较重要,研究报告可能会在较少审查的情况下通过;二是与审查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直接关系。“不少小公司在把关时常存在不严格的情况。”

  一家位于北京的券商研究所负责人分析,目前不少公司的内部审查机制很松懈。原因至少有三点:一是公司的报告审查人员精力有限,不太可能精细阅读市场上的众多报告;二是审查人员一般不提防全文抄袭这种极端现象,而且即使会审查报告内容,但也不会将报告内容和其他公司已经发布的报告作横向比较;三是分析师对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进行借鉴、参考也是行业内正常现象。

  探索外部监督

  谁能为研究报告把关?有券商研究所负责人直言,“寄望公司审查制度对防止抄袭报告负责不太现实”,其一,公司审查人员不可能看太多报告;其二,审查人很难大面积去做横向比较。而且,对同行兄弟公司的报告进行借鉴、参考也是行业正常现象。而另一方面,要求监管层进行监管也没有必要,因为研究所作为卖方机构,从商业上存在自律要求,而且报告发生过多抄袭现象在买方那里一定会穿帮。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另一位北京券商研究所负责人认为,抄袭事件一方面反映部分证券分析师道德水平、职业素养的确需要提高。另一方面更加反映出用监管制度来维护研究市场诚信的重要性。他分析,“作为从业人员,证券分析师不可能不知道抄袭报告的性质和风险,但由于违规成本太低,因此就有人敢以身犯险。”

  该负责人建议,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职业监督机制。诸如,针对不同程度的雷同报告,对其作者进行扣分,以提高违规成本,一旦证券分析师扣分分值达到一定程度,分别给予警告或者实行行业禁入等处罚。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可考虑针对研究报告立法;同时,大力发展独立第三方研究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这种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既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机构的,最好能由政府来主导组建,或者利用独立的第三方财务机构等。此外,开启民间智慧,利用“山寨分析师”的民间研究力量,参考他们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途径。

  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

  ●证券分析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恪守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的原则,提供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证券分析师的整体社会形象和地位。

  ●提倡证券分析师加强同行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在不违背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下提供研究资料和研究成果与同行共享。

  ●证券分析师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正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在研究和出版活动中不得有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研究成果的行为。

  ——节选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

  近年部分研究报告抄袭事件

  ●2010年7月份,东兴证券行业研究员王玉泉因“抄袭事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其去年10月撰写的一份研究报告被爆料称与日信证券IT行业研究员张广荣的《青岛软控(16.64,0.03,0.18%):研发实力强、进口替代空间广阔》内容雷同。此外,王玉泉今年4月发布的《北斗星通(41.32,-0.08,-0.19%)调研快报》的正文内容,与天相投顾分析师郑常斌所撰写的《北斗星通:北斗系统建设全面展开,迎来发展良机》也出现雷同段落,而郑常斌的发布时间比王玉泉报告早约20天。

  ●2009年5月份,深圳某券商证券研究员撰写的《哈空调(12.70,-0.10,-0.78%)瑕不掩瑜,明天会更好》被人指出抄袭他人文章观点、资料和数据。其抄袭的内容主要在引言部分、主要观点及变压器项目内容,核电空调内容和电站空冷内容。

  ●2008年5月份,东吴证券研究所员工公开发表的文章《从历史走势和周期理论看“六月收红”的可能性》,其中有1000多字与股民刘晓东当月公开发表的文章内容雷同。最终,东吴证券研究所与刘晓东签订和解协议,刘晓东以收取3000元而结束。

  (林 根 整理)

  行业三大怪现状令人忧

  证券时报记者 彭潇潇

  东兴证券“抄袭门”事件曝光后,分析师王玉泉很“受伤”。不过,受伤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眼下,随着媒体连篇累牍的跟踪报道,证券分析师这个行当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不论抄袭也好,被抄袭也罢,研究报告的信誉度在投资者心目中大打折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抄袭是公开的秘密”,是这个行业运行的潜规则之一。面对外界关于行业诚信度的拷问,很多证券分析师觉得很受伤。

  并非行业“潜规则”

  暂且不论上述“抄袭门”事情的始末,记者采访的分析师大都表示,这只是业内的个别现象,并不代表全部,绝不是所谓行业的公开秘密。受访分析师们几乎都提到了自律的问题,这被认为是职业底线。况且,研究报告因为涉及到个人声誉,任何分析师都不会等闲对待,这也是分析师们几乎一致的观点。

  再者,研究报告出炉之前一般都会经过审查,通常都有专人审阅并在网上检索之后才会公开发表。当然,分析师们坦陈,他们多多少少都有完成研究报告的指标任务,研究报告对分析师业绩影响很大,压力肯定是有的。但对于大多数研究机构而言,报告质量排在首位,大多数分析师都不会因为压力大而通过抄袭交差。

  据记者了解,一般分析师通常一个月要写4篇左右的报告,这在行业内属于一个中等标准,压力并不算太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问卷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发布研究报告100767份,平均每个分析师发布39份;其中,发布研究报告最多的为申万研究所,全年共发表10113份。也就是说,除申万外,其他券商平均每个分析师每月大约发布3份报告。

  业内三大怪状

  虽然分析师们普遍不认可抄袭是行业常见现象,但分析师行业内确实存在一些运作不太规范的现象。在东兴证券曝出“抄袭门”事件后,一些媒体把过往的分析师抄袭事件也进行了再度曝光。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和了解,在形形色色的抄袭事件背后,确实折射出行业内的一些奇怪现状。

  现状之一:研究报告把关不严。一些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甚至能出现基本的事实错误。譬如,在一桩关于上市公司哈空调的抄袭公案中,报告发布者在文中发布了一段关键信息,该信息来自于他人文章中提到的所谓“上市公司公告”,然而,事后经查证,该上市公司公告根本不存在。

  现状之二:对实地调研重视不够,有的分析师仅凭几个电话就能洋洋洒洒写出数千字的报告来。其中的水分自然不言而喻。

  现状之三:研究报告两张皮。出于券商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少卖方分析师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和其提供给机构客户的研究报告可能出现调研对象相同而含金量迥异的情况。当然,这种现象并非违规,只是对投资者来说不太公平。

  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分析师行业还存在其他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譬如,行业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分析师的职业操守主要依靠自律和公司制度;研究报告立场不够中立,容易受制于基金等掌握买方话语权的机构客户左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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