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0日专电(记者 郑良)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日前破获两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2名犯罪嫌疑人受雇于在台湾地区的不法分子,持数百张利用他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转账,为上线不法分子转移赃款、洗钱,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目前,这两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年来,以他人身份办理借记卡从事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贷记卡恶意透支等信用卡诈骗活动呈多发态势,使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银行卡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手法。记者在福建一些地方发现,一些银行为了拓展市场忽视银行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形同虚设是引发“银行卡危机”的主要原因。 利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银行卡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经侦大队队长戴强华介绍,今年4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萧某持大量银行卡在泉州市泉秀路ATM机上进行操作时,因形迹可疑,被群众举报,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对萧某进行盘查,发现萧某非法持有184张以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卡。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萧某系台北人,于今年3月受台湾人“豪哥”指使,从台湾携带以他人名义开户的中国大陆各大银行的95张银行卡入境,到达福建后,“豪哥”又通过快递邮寄89张银行卡给萧某,而后萧某带着这些银行卡在厦门、福州、莆田、泉州等地根据“豪哥”的电话指示在ATM机上进行取现,并将所取现的钱汇往指定的账户。萧某按照其取款、转账金额的4%获得收益,截至案发,不到1个月时间,萧某已获利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