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利比亚顺利撤离之后,中国企业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3月25日,本报记者从葛洲坝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处获悉,当天下午,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已向部分中国企业发出“预付款保函索赔函”,对每家企业的索赔额度均达数亿元。
“在撤侨后,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这个事情,对企业来说,等于雪上加霜。”北京宏福建工集团(下称“宏福建工”)国际工程部副总经理廖丽英对本报记者表示。
3月22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利比亚的动荡给中资企业“造成了相当大影响”。但目前看来,中国企业的损失,或将超出此前的预期。
据商务部统计,中国在利比亚在建大型项目共计50个,涉及合同总金额达188亿美元。目前,商务部对中资企业在利比亚海外资产损失情况的评估工作尚未结束,但多数企业的资产保全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干得越多,损失越大
据国资委统计,中国企业在利比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基建领域。
廖丽英对本报记者表示,对此前进入利比亚的基建承包商来说,“干得越多,损失越大”。也就是说,在建项目未完成合同金额越大,经济损失越小。
一般而言,项目合同资金的支付方式为,按工程进度付款,再加上15%左右的预付款。廖丽英告诉本报记者,承包商大多可以获得15%预付款,有的企业预付款更多;而业主支付进度款,一般需要60至90天的审核期。
以宏福建工为例,其撤离利比亚时完成工程总量的36%,利比亚方面已支付了15%预付款和15%的进度款,总额约10亿元,目前还有6.6亿元应收账款未收回。
所谓“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业主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一位工程承包商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企业可以获得部分预付款,但预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进度从工程进度付款中扣还,加上进度付款一般会延后3个月甚至半年,一旦工程因不可控因素停止,施工进度快的承包商损失也越大。
“如果施工进度小于预付款支付比例,也许可以暂时涵盖损失部分。” 廖丽英说。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利比亚承包基建项目的中国企业中,宏福建工、北京建工和中国建筑三家公司的施工进度最快,都已超过30%。
其中,中国建筑目前在施工程均为政府国民住宅项目,工程规模为2万套,累计合同额约合176亿元人民币,工期40个月,项目已完成工程量近50%。
中国铁建是在利比亚投资规模最大的中国企业之一,投资总金额达42.37亿美元。在撤离前,中国铁建的工程进度已超过15%,完成金额达6.84亿美元。
据了解,中国企业在利比亚的合同大部分已开工:在总计188亿美元的合同金额中,有110亿美元合同金额是在2008年及2008年以前签定的,2010年和2009年签订的金额约为77亿美元。
目前,中资企业在利比亚的损失,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原材料等的损失;二是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损失;三是人员撤离产生的费用。
遭遇恶意索赔
不过,中国企业已经收到的利比亚业主的“预付款”,尚不能落袋为安。
3月25日,本报记者从葛洲坝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处获悉,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已向葛洲坝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宏福建工等公司针对预付款保函进行索赔,五天之内必须给银行方面答复。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预付款保函还有半年才到期,现在银行提前索赔,属于恶意索赔。
所谓“预付款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按规定偿还业主预付款的担保书。按照担保书的规定,中方承包商如果未能履行合同,不将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退还,银行将把预付款退还给业主,并向承包商索赔预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上述葛洲坝人士表示,利比亚撒哈拉银行提供了两个选择,一是赔偿预付款本金和利息,二是将预付款保函期限延至2012年12月31日。“两种选择对我们都不利,选择赔偿将进一步加大损失,而且不是小数目;将保函延期的话,我们的风险和保函成本又要增加一年。”
廖丽英告诉本报记者,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向宏福建工索赔额约4亿元。上述葛洲坝人士拒绝向本报记者透露具体索赔金额,仅表示“葛洲坝的赔偿额度是目前被索赔企业中最高的”。
该人士透露,企业已向商务部求助,希望利比亚银行方面中止预付款保函。然而,即使银行停止向中国企业索赔,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信用记录可能将会抹黑。
“这个事情很紧急,五天内要做出决定。我们希望商务部帮助我们中止保函的同时,又能确保企业的信用评级,否则,将会给公司以后的海外业务造成潜在不良影响。”上述葛洲坝人士说。
仍在发酵的风险
除了资产遭受损失,3万多名从利比亚撤回的劳工的安置问题以及不良债务的增加,也是中国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本报记者从北京建工集团获悉,目前,北京建工从利比亚撤回的劳工大部分处于休息状态,少数管理层则安插在公司国内部门。廖丽英也坦承,公司从利比亚撤回的2000多名劳工的安置问题很难解决,“只能结完工钱让大家暂时回去休息。”
此外,由于利比亚建筑材料缺乏,无法满足工程需要,一般需要承包商从利比亚以外的国家采购。而中国企业承包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一般从国内采购。因此,利比亚项目中断后,一些企业无法按期给上游原材料商支付货款,加上很多工程采用分包模式,也导致三角债问题凸显。
3月24日,廖丽英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在比利亚损失已超过11亿元,尚没有挽回损失的途径,只能寄希望于政府。
当然,受损的中国企业,也已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一定的补偿。近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分别向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支付赔款1.62亿元、 4815万元。这是中信保为在利比亚承包工程企业支付的第一笔保单赔付。